一、拘留多久算刑事拘留超期?

拘留時間超過37天算超期羈押。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刑事拘留超期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可以,在刑事訴訟中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三、刑事拘留的適用條件是怎樣的?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區別有哪些?

1、法律性質不同。

行政拘留(又稱治安拘留)盡管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但也只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訴訟中為了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2、適用對象不同。

行政處罰的對象主要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刑事拘留的對象則是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適用目的不同。

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過這種處罰手段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活動。

4、適用機關不同。

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適用,而刑事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5、羈押期限不同。

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違法行為人的多個處罰合并執行時,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期限),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綜上所述,拘留多久算刑事拘留超期的這個問題有明確法律依據,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不能超過37天,而且對于公安機關來講,刑事拘留后提請批捕的時間最長不能超過30天。如果對于該問題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提供專業法律知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