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至25日,法學院2020級法律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在唐東楚、樊長春兩位老師的聯(lián)合指導下,進行了為期兩周的刑事附帶民事模擬法庭實習,25日上午8:30在文法樓221進行總結匯演。

本次模擬法庭實習全班共分為三組,共同對一個因“脫鞋被打”引發(fā)的命案進行刑事附帶民事模擬審判,通過開庭審理對比各組在處理實體、程序與細節(jié)等方面的差距,立足差距謀取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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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第一組模擬法庭庭審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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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第二組模擬法庭庭審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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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 第三組模擬法庭庭審現(xiàn)場

3月25日下午16:30模擬法庭總結匯演圓滿結束。本次模擬法庭實習,從角色配置到案情梳理,從程序分析到實體判決,各組成員集思廣益、攻堅克難,均交出了令人欣慰的答卷,其中第三組的表現(xiàn)較為出色。刑事部分法庭辯論階段,公訴方與辯護人圍繞爭議焦點針鋒相對、據(jù)理力爭,上演了一場亮點頻出的“唇槍舌戰(zhàn)”,公訴人提出“偶然因果關系不應被排除在刑法因果關系之外”的觀點受到兩位老師的贊賞;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法庭辯論階段,原告發(fā)表意見時突然情緒激動并失聲痛哭,將一個父親痛失兒子悲痛的心情刻畫得入木三分,讓人忍俊不禁的同時又仿佛置身于真實的庭審現(xiàn)場。

雖然各組的模擬法庭實習取得了預期效果,但是仍然存在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樊長春老師在點評時指出兩個最明顯的錯誤:法庭調(diào)查階段,辯護人對被告人發(fā)問不能稱為“訊問”,并且公訴人、審判長均有權對被告人進行發(fā)問;質證階段,辯護人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jù)有異議不能申請證人出庭。唐東楚老師指出各組在細節(jié)上的不足:辯護人在質證階段多次錯誤提到“不予支持”屬于用詞不規(guī)范;庭審現(xiàn)場有些辯護人身穿便裝,沒有儀式感;審判長應當在宣讀判決主文時要求“全體起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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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樊長春老師(左)、唐東楚老師(右)現(xiàn)場點評

最后,唐東楚老師勉勵同學們,“程序正義是看得見的正義,這種正義直觀的體現(xiàn)在庭審程序和各種細節(jié)當中。本次模擬法庭實習雖然結束,但是‘不斷試錯’的精神要永遠保持,唯有通過反復練習來“找錯”并“糾錯”,才能確保程序正確、維護程序正義。”同學們備受鼓舞,并向兩位老師為期兩周的盡心指導表示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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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 樊長春老師、唐東楚老師與同學們合影留念

撰稿人:張飛 覃鑫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