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肇事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二)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

(三)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也就是當事人對事情的發生主觀上不存在故意或者放任事件的發生。

(四)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大損失的行為。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由以下4個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組成的:

1、必須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交通事故肇事罪量刑標準是什么,這是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擔處罰的法律基礎。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未造成法定的嚴重后果的,不構成本罪。

3、嚴重后果必須由違章行為引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從始發車站、碼頭、機場準備載人裝貨至終點車站、碼頭、機場旅客離去、貨物卸完的整個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情節不嚴重的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需要立即報警處理,如果有肇事逃逸的行為,那么是屬于加重刑罰的情節。對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主要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來判斷。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