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構成標準是什么(有關構成肇事罪的六種情形)
交通肇事罪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發生重大的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損失重大。交通肇事罪是比較常見的過失類犯罪,并非會導致一輩子就完了。事故后積極履行賠償責任并爭取受害者原諒,如實告知警方事故事實,協助警方破案,同時在法院上讓律師為你辯護,可以適當減輕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六種情形
1、 酒后或吸毒后駕駛機動車輛。
2、 無證或者駕駛被吊扣、吊銷駕駛機動車輛。
3、 明知道機動車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執意要駕駛機動車輛。
4、 明知機動車輛無牌、無證或者已經報廢而駕駛的。
5、 駕駛嚴重超載車輛。
6、為了逃避事故責任而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
2、事故造成死亡人數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3、造成他人財產損失,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且無法賠償經濟損失達30萬以上。
有以下幾種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事故造成死亡2人或者重傷5人,事故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2、事故造成1人受傷并逃逸的。
3、死亡人數6人,負事故同等責任。
4、造成他人財產損失,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且無法賠償損失經濟損失60萬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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