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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毅 陳錦萍 江西南芳律師事務所

圖片來源于百度

在工作受傷了如何索賠?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筆者將結合律師執業實踐經驗講解在工作中受傷如何索賠的詳細流程。

第一步:申請工傷認定

在工作受傷,亦稱工傷,只有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為工傷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則工傷職工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醫療費用、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傷殘津貼、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工傷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則工傷職工應享受的全部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應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注: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視同工傷;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視同工傷,但不能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二)申請工傷認定期限

1.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待遇等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2. 未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單位一般都不會替職工申請工傷認定,那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應及時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否則,若無正當事由超過申請期限,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屬于用人單位原因(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5)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三)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工傷認定申請書(用人單位申報不必提供)、用人單位事故調查報告書(個人申報不必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全部病歷資料、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工資表、工資發放銀行流水、工作證等)。

視申請認定工傷的情況不同,所需材料也會有所增加,比如還需交通事故認定書、居住證明等,具體咨詢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一般是人社局工傷科)。

無勞動關系證明材料的,應先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裁決勞動關系后再申請。

(四)工傷認定決定書作出期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并在20日內送達受傷害職工和用人單位。

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實踐中,只有用人單位申報工認定會有那么快,個人申報一般在2個月左右才能拿到工傷認定決定書。

第二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職工所受傷害經認定為工傷后,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確定了傷殘等級后,才能確定工傷保險待遇的具體數額。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一般出院后就可以準備向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了,該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將材料遞交給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之后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也由該部門通知。

(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的材料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工傷認定決定書、醫療機構出具的全部病歷資料、受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等。

視受傷情況的不同,所需材料也會有所增加,比如斷手指、腳趾、燒燙傷等還需要提供外傷照片,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應提供編制證,具體咨詢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一般是人社局工傷科)。

(三)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的作出時間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就實踐經驗看,從遞交材料到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至少要3個月,甚至要4個月,很少2個月能拿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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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為工傷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的情況,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送達后六十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待遇手續。

以下主要分析用人單位未為工傷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情況。

(一)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受傷職工應當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之日起的一年內向工作地或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二)仲裁請求內容

請求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用、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津貼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具體期限依受傷情況而定,參照各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暫行辦法。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才需要支付的費用,具體計算方式看下圖表格,如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為4個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3個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三)仲裁裁決時間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可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工傷職工從申請仲裁領到仲裁裁決書快的話也要近三個月。

第四步:領取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仲裁裁決書送達后,用人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受傷職工支付裁決確定的款項。

用人單位逾期未向工傷職工支付裁決確定的款項,則工傷職工可持執行申請書、仲裁裁決書、裁決書生效證明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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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毅律師,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現為江西南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先后榮獲“新銳律師”、“最佳辯手”、“最佳風采獎”、“優秀共產黨員”、“贛州市優秀辯手”等榮譽稱號,曾多次被江西電視臺、江南都市報專訪報道,并在2023年被法律網評選為“十大精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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