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物業管理的健康發展,我們必須加強立法工作,徹底改變無法可依的局面,為物業管理工作制定市場規則。1 權力界定原則

明確以物業產權為管理權的基礎,業主為管理權的權力主體,物業管

理公司為管理的具體執行者。

2 業主至上原則

在新的物業管理體制下,業主是真正的主人,有權決定先聘哪家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帳目必須定期公布,各項費用的支出

主監督,從根本上搞清了兩者的關系。

3 統一管理原則

物業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過去多頭、分散管理的缺陷很大,為克服舊

體制的弊端,必須對物業及其附屬設施實行統一管理。

4 經濟合理原則

物業管理的經費是搞好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物質基礎。開發商應提供必

要的公用設施備用基金,以及一定量的辦公房和商業用房給管理公司。

5 專業化服務原則

物業管理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要求比較強的工作。需要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統一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根據需要,通過簽訂合同專業化更強的項目分包給專業公司進行。

6 權責明確原則

業主、業主大會、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義務應予明確。另外,物業同周邊配套設施的銜接問題,各職能部門分工問題等都應明確。

7 超前管理原則

物業管理工作中超前介入管理十分重要,最好是在項目規劃設計階段就邀請物業管理公司參與,提供專業意見,充分考慮將來管理的需要。一般在項目竣工前半年,一定要選好物業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