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剛來這家公司,已經上班十多天了,今天公司要我簽協議,是勞務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也沒有提前告知我,我不想簽勞務協議該怎么辦?

那就有人問了,簽合同的時候我不太懂,我想與公司簽勞動合同,但是簽成了勞務合同怎么辦?

打工人不易,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我們作為勞動者更應該謹慎對待入職合同。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糾紛里必有的材料和證據。

一、當我們想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卻簽成了勞務合同該怎么辦呢?

第一,如果我們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便可以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勞務合同想要變成勞動合同,可以和公司重新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勞務合同可能會相當于勞動合同我們所簽的勞務合同僅僅是名稱為勞務合同,但是實際內容是勞動合同。

所以發現自己簽署的是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也不用慌張,如果我們與用人單位構成了勞動關系,我們是可以使用勞動合同的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如果有以下情形,即使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是勞務合同但也構成了勞動關系:

1、簽訂的合同名稱是勞務合同,但內容上與勞動合同相同,這簽訂的是一份以勞務合同為抬頭的勞動合同。

2、合同名稱還有合同內容都屬于勞務合同,但是勞動者接受了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和工作安排以及勞動者的勞動屬于用人單位的業務組成部門等方面,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了實際用工。

當用人單位沒有依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與勞動者成立勞動關系時,勞動者可以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能避免麻煩的最好方法就是預防麻煩,

勞務合同糾紛只能算是民事事件,而勞動合同是可以到勞動局仲裁的。

所以當我們在入職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看清合同的名稱和內容,以避免可能發生的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