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補償分配糾紛司法解釋_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司法解釋_征收房屋補償條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的立法目的,在講立法目的之前,先來了解一個小案例,這1993左右,河南的王女士當時是有一個會議紀要的糾紛,糾紛判決下來之后,她沒有立刻選擇行政訴訟等相應的司法途徑,而是選擇通過信訪的途徑一直去解決這個糾紛。

直到前幾天來我們律所的時候,該糾紛還是沒有獲得解決,所以我們律師覺得很疑惑,為什么一些行政糾紛發生之后,很多當事人都是通過信訪的方式。王女士也告訴我們原因,當時九三年的時候還不知道有民訴官這個事情,后面知道了,民訴官之后又不敢去訴,總覺得像老百姓去起訴行政機關怎么能夠獲得勝訴呢?

我們律師團隊的律師了解這個事情之后,覺得很遺憾,也很惋惜。其實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很多的當事人,尤其是我們的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過程中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司法解釋,不知道相應法律的立法目的,也不知道這些立法目的是維護我們老百姓的權益,從而沒有用法律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我們講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它的立法目的就是站在咱們老百姓的角度考慮的,大家可以看一下這個條例是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從而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條例》的第一條很清晰地看到這個條例的側重點在于維護咱們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司法解釋,但是,這個條例的前身《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它的重點就在于保障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大家可以從法律的變遷能夠看出法律會更傾向于保護咱們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的過程中,千萬要學會用法律的途徑,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去保護咱們的合法權益,不要再采取相應的信訪或者一些其他的非司法的途徑,反而不利于咱們自身的維權。

如果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么做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關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司法解釋,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難案件可免費分析。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運用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文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