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采光權的法律依據如何規定的
一、房屋采光權的法律依據怎么規定的呢
1、房屋采光權的法律規定是:采光權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從室外取得適度光源的權利,是附屬于建筑物的權利。住宅采光權不容侵犯,業主采光受到實質影響是業主被侵犯采光權的關鍵。大城市住宅日照標準為大寒日≥2小時,冬至日≥1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筑不應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百九十三條 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二、侵害房屋采光權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采光權糾紛應當以一次性賠償為宜,不宜以定額長期賠償的方式判決。在審判實踐中,目前有兩種計算公式,均是以《規范》規定的標準作為計算基礎。
1、一種計算方式是首先根據上述規定確定賠償數額,以及同樣按照上述規定確定補償數額,兩項相加作為賠償總數:低于國家標準的時間差(分鐘)×賠償單位(元/ 分鐘/平方米)×居室(客廳)的面積(平方米)+超過國家標準的時間差(分鐘)×補償單位(元/分鐘/平方米)×居室(客廳)的面積(平方米)。
2、另一種計算方式是按照不同時間段確定賠償數額,依據《規范》的規定,將遮擋采光的時間,以不同時間段確定一個賠償單位,通常低于國家標準時間段的賠償單位大于高出國家標準時間段的賠償單位,高于國家標準的作一次性補償;低于國家標準的計算賠償數額:賠償單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廳面積(平方米)。
房屋采光權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從室外取得適度光源的權利,比日照范圍更大不論您的房屋在農村還是城市,你的采光權受侵害都應該積極主張相關權益。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北京律師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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