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司法解釋
大家好,我是找法網特邀嘉賓律師:王倩倩。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三均有關于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以下我可以列舉一條關于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于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如: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
瀏覽全文
二、離婚財產分割規定
財產分割規定:財產分割按照以下順序進行分割:首先協議分割,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分割進行協商,自愿分割;然后如果雙方就財產分割問題無法達成協議才能起訴分割,由人民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則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
瀏覽全文
三、離婚財產分割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
瀏覽全文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