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了能不能快點回家?看取保候審怎么辦理
作者:薛志軍律師(文章來源于:四川瑞鼎律師事務所,關注公眾號:瑞鼎律人)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什么時候能夠有結果呢?
我們來掐指算算啊:涉嫌犯罪后,第一時間就會被刑事拘留。拘留時間1-3天,可以延長至7天。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最長可以延長到30天。之后交由檢察院審查是否逮捕,審查期限為7天。被逮捕之后,偵查期限為2個月,但是可以依法最長再延長5個月。偵查結束,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為一個月,可以延長15天。期間可以退回補充偵查2次,每次1個月。補充偵查結束后,重新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每次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時間。審查起訴期限屆滿時,由檢察院作為公訴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法院一審時限為2-3個月,可以再延長3個月。審理期間,如需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1個月。一審判決后,不服判決結果的可以在10天內上訴或者抗訴。二審審限2個月,可以再延長2個月……差不多,如果一審判決后不上訴的話,估計3-20個月就可以有結果,具體多久得看案情。如果要上訴的話,還得在這個基礎上增加3-6個月左右。這期間的話,嫌疑人都被關押在看守所,吳亦凡目前就是這個情況。除非,辦理了取保候審。被準予取保候審的嫌疑人可以回家或者到申報的居住地址等待案件程序的推進,只要繼續配合調查,隨傳隨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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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樣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呢?我們這里就來分享一些辦理取保候審的內容。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之一。作為刑事律師,接受辯護委托之后,首先考慮的是能否為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按照刑事訴訟法第66條、67條的規定,及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人民檢察院刑事規則、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質量標準等司法解釋文件的規定,這些情況下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5)屬于預備犯、中止犯、或者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的;(6)主觀惡性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脅從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現或者積極退贓、賠償損失、確有悔罪表現的;(7)過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現,有效控制損失或者積極賠償損失的;(8)因鄰里、親友糾紛引發的傷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的;(9)犯罪嫌疑人系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學生,本人有悔罪表現,其家庭、學校或者所在社區以及居民委員會具備監護、幫教條件的;(10)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殘疾人,身體狀況不適宜羈押的;(11)不予羈押不致危害社會或者妨礙刑事訴訟正常進行的其他無逮捕必要的情形。圖片來源于網絡,侵權聯系刪除
準備辦理取保候審時,需要按照以上各項條件,逐一收集證據材料,證明嫌疑人符合其中至少一項的條件。不過也需要注意下列情況:
1、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也可以決定是否準予取保候審。對于未成年人犯罪、七十五周歲以上老年人犯罪、輕微刑事犯罪、鄰里糾紛引發的犯罪等類型,以及法定必須取保的情形,公安機關通常會直接決定是否準予取保候審。但是,對于其他類型的犯罪案件,公安機關通常不會自行決定是否準予取保候審,而是交由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逮捕。
2、罪名和刑事政策會影響是否能夠辦理取保候審。比如,關于電信詐騙類犯罪,目前屬于嚴厲打擊的政策環境之中,尤其是跨境典型詐騙。為這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按照當前的刑事法律政策,和其他普通犯罪相比,難度更大,更不容易辦理取保。而毒品類犯罪、涉黑涉惡類犯罪、恐怖暴力襲擊類犯罪、涉國家安全類犯罪等犯罪,如無懷孕等法定事由,一般不會被準許取保候審。故此,在辦理取保候審前,對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當前的刑事政策應當充分了解和掌握。并根據政策的指引,采取合適的工作方法。
3、對悔罪表現的充分證明。悔罪表現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但是其中主要的形式基本上是:(1)退贓退賠;(2)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獲得諒解;(3)主動阻止損害后果擴大或主動放棄犯罪;(4)認錯認罪認罰。退贓退賠是主動交出犯罪所得的行為。賠償諒解是在有受害人的犯罪活動中,嫌疑人或者其家屬主動向受害人賠償損失并獲得其諒解的行為。在刑事訴訟中,有效地諒解包括:諒解書、賠償協議、賠償金支付三個組成部分。且按照現行的量刑指導意見,取得有效諒解的嫌疑人可以獲得較大幅度的從輕處罰幅度。止損或者放棄犯罪行為是對嫌疑人犯罪過程中的行為考察,證據通常由偵察機關或者檢察院調查取得。認罪認罰是當前的主要刑事政策之一。嫌疑人通過對犯罪事實的供述和承認,主動認領處罰,主動提前認繳罰金的方式,表現自己悔罪認錯的主觀心態。從而爭取到從寬處理的政策。同時,悔罪表現也是評價社會危害性的指標之一。取保候審的基本要求就是不再有社會危害性。
4、社會危害性的考察。是否能夠如實供述、是否存在自傷自殘行為、是否會威脅到證人等群眾的安全、是否會偽造隱匿證據、是否會潛逃隱匿等,都是考慮的要素。通常辦理取保候審時,對于社會危害性方面除了依據現有材料進行論證以外,還需要補充嫌疑人本人過往的品行證據。比如所在社區、單位對其平時生活、工作表現的說明,過往是否有違反犯罪記錄的情況,過往是否有見義勇為、獎項榮譽等情況等。必要時,可以申請其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政府組織對其進行社會危害性評估調查,出具相應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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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取保候審的過程中,這幾點工作要點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1、把握住黃金7天的時機。黃金7天,是指檢察院審查逮捕的7天時間。如前述,公安機關通常不會決定是否取保候審。因此,第一次取保候審的窗口通常都在審查逮捕的7天時間里。錯過這個窗口,在后面的程序里申請取保候審,如無法定事由,通常不會被準許。而我們知道,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是30天。因此,在移送審查逮捕之前的有限時間里,辯護律師需要完成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取證和證明工作。并協助嫌疑人家屬向公安機關提交取保候審的申請。這樣,公安機關才會將取保候審申請連同案件材料一同移送檢察院審查。對受害人的退賠諒解等工作,也最好能夠在這個期間內完成,以增加取保候審的可能性。而律師,在移送檢察院審查逮捕之后,應立即向檢察院遞交“不逮捕”的意見書,充分論述沒有逮捕必要,可以取保候審的各項事實和理由。
2、確定保證人或者保證金的繳納金額和方式。辦理取保候審,保證人或者保證金是必不可少的條件之一。在完成取保候審條件證明的同時,律師還應當與家屬溝通確定保證人的人選后者保證金的繳納事宜。并與辦案單位溝通相關情況。在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時,一并提交保證人承諾書或者繳納保證金。
3、時時跟蹤進度,掌握程序時間。通常家屬委托律師時,嫌疑人已經被拘留一段時間。留給律師工作的時間已經不多。黃金7天的機會窗口稍縱即逝。故此,在工作中,對于時間和時限的把握,應當精確。在預估的最后幾天,保持實時跟進,第一時間掌握移送審查逮捕的節點。同時,提前向檢察院遞交委托辯護的函件,以跟蹤案件進度。切不可等到移送審查起訴了才正式遞交檢察院階段的委托辯護函件。以免錯失辯護的重要窗口機會。
4、案例數據整理。刑事律師同樣需要做案例整理的工作。通過過往案例的數據整理,我們能夠知道在哪些情況下,更能夠辦理到取保候審,能夠通過案例了解一些本地辦案機關對事實認定的態度和一些慣例性的規則。比如,通過案例的整理,我們能夠知道,在成都通過海外購買渠道向加拿大等大麻合法化的國家購進少量大麻植物及其初級制品,構成走私毒品罪。但是如果數量少,且只是用于自己吸食,且能夠主動認罪悔罪的話,是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這點,是目前毒品類案件中能夠看到的唯一能夠辦理取保候審的情形。所以,案例數據能夠幫助我們知道法律在現實生活工作中的尺度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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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以上就是我們分享的關于取保候審的一些內容。辦理取保候審,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方面情況和時間瞬息萬變,另一方面工作量大,每一項都需要很精細充分的工作。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夠分享自己的工作經驗,相互交流,互相借鑒。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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