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專題解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

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鄔燕云還透露,應急管理部在《安全生產法》修正案建議稿中對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出明確規定,對于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生產經營單位,建議予以相應行政處罰,直至其投保安責險。目前,《安全生產法》修正案已按程序報送司法部,積極爭取盡快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從法治層面加大安責險推動實施力度。

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鄔燕云。

《規范》是安全生產行業強制性標準,規定安責險保險機構必須提供事故預防服務

據了解,該《規范》由應急管理部組建的標準編制組實施。標準編制組由中國企業聯合會牽頭,相關保險機構、投保企業、科研院所和地方應急管理部門組成。從去年以來,編制組組織開展了大量座談研討、數據調查、案例研究等工作,在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召開專家審查會的基礎上,經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委員會進行技術審查后,該《規范》以安全生產行業強制性標準發布實施。

應急管理部新聞發言人、新聞宣傳司司長申展利主持發布會。

《規范》明確了服務的強制性原則,規定保險機構應按照合同約定為投保單位提供服務,不應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服務義務,且不應向投保單位另行收取費用。同時,要求投保單位主動配合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服務。

《規范》細化了7類服務項目,保險機構應根據投保單位需求,從中選擇確定具體服務內容。同時,還明確了服務的4種形式還保險機構可依靠自身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聘請外部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委托保險經紀機構開展服務。

《規范》對保險機構制定服務方案、開展服務、回訪和確認、投訴處理等關鍵服務環節提出具體要求。明確保險機構要建立專門臺賬,據實列支服務費用,滿足事故預防工作需要,并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監督。明確每年保險機構要對服務的質量和效果進行一次自評或第三方評估,并向政府相關部門上報評估報告,向社會公開評估結果。

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責任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軍。

安責險與其他險種有何不同?強制性商業保險有事故預防功能

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責任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軍介紹,安責險是一種帶有公益性質的強制性商業保險,與工傷保險及其他商業保險有著明顯區別,要切實做好安責險與工傷保險及其他商業險種銜接工作。

王建軍介紹,安責險具有事故預防功能,保險機構必須為投保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幫助企業查找風險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從而有效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與安責險相比,工傷保險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保險,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意外傷害險等是普通的商業保險,保障范圍均不及安責險,并且缺乏事故預防功能。安責險與工傷保險及其他相關險種相比,覆蓋群體范圍更廣、保障更加充分、賠償更加及時、預防服務更加到位。

王建軍強調,安責險保障范圍不僅包括企業從業人員,還包括第三者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相關救援救護、事故鑒定和法律訴訟等費用。安責險請求的經濟賠償不影響其從業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依法請求工傷保險賠償的權利。

王建軍同時表示,在安責險與相關商業險種的銜接上,需要保險機構做好安責險方案設計,充分體現安責險相對于其他商業保險在保障范圍、價格、服務等方面的優勢,使安責險完全覆蓋公眾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等功能,一站式解決企業需求并避免增加成本。同時還要做好事故預防服務,真正推動投保企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降低事故風險,使其認可服務質量、看到服務效果。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副主任李豪文。

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責險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副主任李豪文介紹,202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功能。

李豪文介紹,在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責險,主要是為了遏制重特大事故。據分析,幾乎100%的特別重大事故、95%的重大事故、85%的較大事故集中在這個八個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責險制度,目的在于調動社會專業技術服務力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

同時,李豪文表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不僅要加強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更重要的是發揮社會機構的作用,建立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為紐帶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機制。這也是在八大行業領域當中首先推行安責險的一個最基本的目的。希望集中社會力量,發揮社會專業機構作用,共同推進安全生產工作。

應急管理部規劃財務司巡視員王士杰。

應急管理部門可通過四種方式監督,拒不整改可納入“黑名單”追究法律責任

應急管理部規劃財務司巡視員王士杰指出,應急管理部門、銀保監管機構及相關部門可通過四種方式對保險機構的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進行監督。

一是通過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監督;二是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事故預防服務情況開展評估;三是結合企業調查問詢,對保險機構上報的年度評估報告進行比對,是否存在弄虛作假問題;四是按照法定職責直接對保險機構或投保企業進行監管檢查。安責險信息化平臺要設在應急管理部門或應急管理部門能夠控制得了的單位,防止監管失控,導致預防服務流于形式。

對于未按照《規范》開展技術服務的保險機構,相關部門可以首先提出整改要求,對于拒不整改的,根據嚴重程度依次有四種處理措施:一是將違反《規范》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曝光;二是將保險機構移除本地區安責險共保體,取消其競標或準入資格;三是將其納入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四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