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能出省工作,但需要經過執(zhí)行機關批準以及公安機關的同意。

因為取保候審是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并且取保候審通常是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適用。

取保候審期間必須遵循相關規(guī)定,如必須經過執(zhí)行機關批準才能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要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以及傳訊時需要隨叫隨到等。

若是違反規(guī)定的,可以對其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未經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guī)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zhí)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guī)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qū)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guī)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取保候審后能出省工作嗎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了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才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律圖網會匹配專業(yè)律師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