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4名學生被刑事拘留!
4月17日,網曝陜西能源化工學院一學生被4名同學反鎖在宿舍群毆,遍體鱗傷。19日,被打孩子家屬稱,孩子在學校學生會擔任紀檢部長,負責管理同學手機,因此被違反校規的同學毆打。回家后,孩子還收到死亡威脅信息,目前正在住院。
最新進展來了!
4月20日
陜西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發布通報:
4名打人學生因涉嫌尋釁滋事
被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通報詳情如下↓
2024年4月18日18時16分,接市公安局110指令:榆林能源化工職業技術學校學生薛某某被4名同學毆打。轄區派出所迅速開展調查。
經查,2024年4月17日22時許,薛某某的同學李某某在校期間違反校規被處理,李某某認為是薛某某向校方報告所致,隨后,李某某、劉某、房某某將薛某某叫到宿舍,與高某某共同對其進行毆打,致使薛某某背部、胳膊等多處軟組織損傷入院治療。目前,李某某、房某某、高某某、劉某4人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新聞鏈接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學生欺凌構成犯罪行為
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生欺凌問題引起眾多關注,在4月19日上午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記者會上,發言人楊合慶就近期學生欺凌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發言人介紹,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學生欺凌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規定了學生欺凌的含義
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
強調父母或監護人責任
強調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
明確學校處置學生欺凌的責任
包括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依法認定和處理學生欺凌行為;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凌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明確有關部門職責
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
此外,學生欺凌如果構成嚴重不良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者犯罪行為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處置,包括依法將欺凌者送入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家長、學校和有關部門等各方面應充分認識學生欺凌的危害,高度重視學生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加強協作配合,依法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推動有關方面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工作機制,促進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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