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開庭家屬能見到被告。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家屬能否見到被告,但是一般刑事案件開庭中,被告都是必須出庭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第一百九十條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

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審判長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審查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發生刑事案件開完庭后多久下判決書

刑事案件的判決書通常在開庭后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下發給當事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刑事案件開庭會通知家屬嗎

刑事案件開庭不會通知家屬。法律快車提醒您,刑事訴訟法并未明確規定刑事案件法院開庭前應當或者可以通知被告人家屬。但是,如果家屬主動提出并留有方便的聯系方式的話,法官一般會在開庭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