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例分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例分析論文)
根據《民事訴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規定,檢察機關有權在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食品藥品安全、個人信息安全等領域依法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上海檢察機關發布5起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公益訴訟案例,內容涉及食品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消費者維權等方面,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案 例 一
兩名大學生在網上看到某公司發布的19.9元攝影套餐廣告后到公司購買服務,經公司極力推銷簽訂1100元套餐產品,在拍攝過程中又被公司強行搭售化妝品、升級套餐產品、限制刪減照片、推銷高價相冊等,誘導并強迫二人簽訂總價為24000元的補充協議。當二人提出系在校學生無力支付時,被公司要求向親友借款并開通網貸消費。虹口區檢察院依法對二名大學生支持起訴,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某公司返還18600元。
經過深入調查發現,某公司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在較長時期內持續存在,嚴重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受害者人數眾多且不特定,難以通過現有的消費投訴、民事調解、訴訟等途徑維權,有必要督促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2023年4月2日,虹口區檢察院向區市場監管局送達《檢察建議書》,建議該局依法履行行政執法監管職責。5月26日,區市場監管局書面回復,并于8月17日對某公司作出警告并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為落實整改效果,虹口區檢察院后續進行了跟蹤回訪并開展“回頭看”,與區市場監管局聯手對某公司同步開展企業合規治理,并向某公司制發企業合規檢察建議。
案 例 二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刑事檢察部門在審查起訴時發現詹某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可能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將線索移送公益訴訟部門審查。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在詹某某處查獲的綠色粉末、白色粉末、各類代售減肥膠囊,均檢出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系國家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物質。在刑事案件認定事實的基礎上,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收集補強公益訴訟案件證據,認定為詹某某銷售減肥膠囊實際流向消費者的金額32萬余元。
三分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并要求兩被告支付懲罰性賠償,同時在網絡上刊登聲明,說明銷售減肥產品情況,提示消費者停止服用并公開道歉。檢法兩家對本案中的懲罰性賠償進行了探討、研究,共同探索食藥領域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模式,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形成調解方案,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刊登消費警示公告,并確認兩被告支付懲罰性賠償金32萬余元。
案 例 三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不少消費者投訴反映某電子商務平臺存在售賣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情況,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于2023年6月21日立案。經調查,該平臺內部分經營者存在銷售不合格農產品、未公示相應資質從事生豬產品經營活動的情況。
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于2023年12月7日向該平臺企業提出檢察建議:1.采取必要措施,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制止平臺內經營者銷售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超出國家規定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發現前述情況應及時向市場監督部門報告;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2.對平臺內經營生豬等關系到消費者生命健康產品的經營者應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并督促平臺內經營者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許可證。平臺經營者收到檢察建議之后高度重視、及時整改,修訂發布《非餐商戶違規行為及信用分管理規范》,并向檢察機關送達檢察建議書回復函。
案 例 四
2023年7月至2023年5月,李某利用網絡爬蟲軟件和某大型快遞公司總部網絡技術漏洞,非法侵入該公司網絡客戶端和信息管理網站,竊取大量用戶快遞催件和丟件等問題客戶件信息后販賣給電信詐騙團伙,涉及泄露的個人信息超過30萬條,從中獲利人民幣140余萬元。2023年10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接到轄區院移送的線索,認為相關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大型快遞企業總部用戶信息大量泄露,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對該案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
同年12月15日,二分院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相關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對相關快遞公司開展立案調查,在全快遞行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同時,考慮到本市快遞行業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存在制度空白,二分院督促該行政機關制定出臺全市性行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對個人信息開展分級保護和管理,對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實行分級響應和處置。
案 例 五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公益訴訟部門接到第六檢察部在審查一起侵犯商標權案件中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線索。經審查發現,被告詹某將臨期、過期等原料自行灌裝成某知名品牌食品,生產全程均未達到應有的安全標準,并且部分原料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并通過電商平臺對外銷售。三分院經調查核實后,對詹某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
三分院在調查中發現,該平臺在上架產地為境外食品時,均不需要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存在監管漏洞。此外,平臺對部分經營者被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信息未及時公示,并且已公示的內容中隱藏了經營者的全稱,導致已經購買的消費者往往并不知道購買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從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進行食用,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健康權。
為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切實保障網絡食品安全,三分院向該電商平臺制發檢察建議,要求其加強對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監管,規范“海外代購”商業模式,建立警示公告制度,探索健全知識產權全流程保護機制等。目前該電商平臺已全部整改完畢,并書面回復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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