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販毒多人指證可以判刑嗎?

多人指證販毒,且證據充分的,當事人即使不承認也會被判刑。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滿四百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以上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具有法定從輕情節或者有規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三萬元以上或五萬元以上。

2、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滿二百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三萬元以上。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以上。

3、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滿四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點五克以上不滿七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滿三點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處六個月以上一年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滿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處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滿零點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比照第十一條規定從輕處罰。

10、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節嚴重的標準,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點五克以上不滿十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的;

(2)販賣毒品超過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從重情節或有兩個以上酌定從重情節的;

(4)具有司法解釋規定的兩種以上情節嚴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從重處罰的。

二、販賣毒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于被利用、教唆、脅迫參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販賣毒品罪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販賣,過失不構成本罪。

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實施了販賣行為,就不構成犯罪。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3)客觀要件

販賣毒品是指有償轉讓毒品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購毒品。

有償轉讓毒品,即行為人將毒品交付給對方,并從對方獲取物質利益。販賣方式既可以是公開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為人請求對方購買,也可能是對方請求行為人轉讓;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給對方,也可能是間接交付給對方。

(4)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既有醫用價值。又能使人形成癮癖,使人體產生依賴性。

二、販賣毒品罪的量刑是什么

買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販毒多人指證可以判刑嗎,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當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涉及到販賣毒品行為一定要進行嚴厲的懲罰,因為販賣毒品將會嚴重的侵犯我們國家的毒品管理制度,還有就是侵犯到他人的身體權利的。查看了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進行在線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