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的主體是(徇私枉法罪的主體包括)
在刑法規定的400多個罪名中,不同的罪名之下也有著不同的量刑標準,就比如徇私枉法罪,該罪有3個量刑檔次,下面我們主要是來介紹一下該罪情節嚴重的情形。
從司法實踐中來看,徇私枉法罪中的情節嚴重,一般是指犯罪動機、手段惡劣,造成了嚴重政治影響和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等。
舉個例子:張三是某個派出所的所長,也是某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件的主辦人,在李四的邀請下到KTV由陪酒女陪伴喝酒唱歌,同時收了10萬的紅包,動用自己手里的權力周旋案子,讓案件的定性變輕,定罪量刑變輕。
除此之外,還收了某個盜竊案的嫌疑人王五等人2萬元后,通過自己的權力讓該案轉成治安案件,而且沒有再未進一步偵辦,致使王五等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還有收取非法持有槍支嫌疑人王六的家屬3萬元現金后,對王六涉嫌非法持有槍支一案未立案偵查。
在這個例子中,張三的行為完全成立徇私枉法罪,而且多次知法犯法,情節惡劣,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就屬于徇私枉法罪情節嚴重的情形。
每個行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枉顧法律的人,這些人毋庸置疑都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以我們每個人在做事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