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拖欠工資證明怎么寫,示例是什么

1、建設項目工程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公示、證明申請報告(1份);

2、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3、授權委托書(1份);

4、保證(承諾)書(1份);

5、中標通知書或發承包審核通知書(復印件1份);

6、竣工驗收意見書(參建的5方蓋章復印件1份);

7、總承包施工單位、勞務分包施工單位參建員工花名冊:所有員工應當包括項目管理人員、樁基班組、架子班組、水電班組、塔吊班組、制作鋼筋班組、木工班組、砼班組、抹灰班組、貼磚班組、消防工程班組、防水班組、附屬零星工程班組等勞務人員;花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聯系電話、職業資格證書編號、工種、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復印件1份);

8、總承包施工單位、勞務分包施工單位與參建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原件1份,審核后退回);

9、勞務分包款項支付憑證(復印件,有分包的才提供);

10、項目所有員工工資支付憑證(分人員班組提供工資支付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特別提醒:屬于同一人代簽代領的,需提供被代領人的授權委托書)。

哪些情形不屬于拖欠工資

不屬于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形包括11種:

1、國家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

3、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4、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5、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6、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的賠償;

7、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8、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9、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10、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11、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