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抵押的二手房能買嗎(鏈家有抵押的二手房能買嗎)
根據已經失效的《物權法》(2023.12.31失效)規定,基于保護債主利益的原則,若已經把房子抵押給他人了(包括自然人、機構等),這種情況下已經被抵押的房子,所有人是不得再進行轉讓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2023.1.1正式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第四百零六條中,對此有重大的調整。具體是這樣規定的: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p>
綜合上述法條規定,現在對于已抵押的房子,即使辦理了抵押登記,但作為抵押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人,仍然能將這套房子再轉讓給他人。換言之,就算房子設定了抵押,對房子的交易流轉也不會造成影響。實際在買抵押房的時候,也不需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只是需要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物(房子)已經賣給了他人。不過,對于抵押權人而言,在知道了抵押物被轉讓之后,如果抵押權人能夠收集到證據,證明未來債權會存在風險的話,可以要求抵押人轉讓房子之后,將轉讓房子的錢優先對自己的債務作出清償。
所以,《民法典》中經過調整的這個條款對抵押權人利益的保護十分重要。往后再發生借款往來和抵押房產、抵押車輛等等的時候,各位朋友就要小心了,它是不影響抵押物的轉讓和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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