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存在著很多欠錢不還的老賴,一直拖著不還錢,債權人看著逾期的時間越來越長,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便向法院起訴要債,歷經千辛萬苦打贏了官司,得到了法院的勝訴判決,但是老賴還是無動于衷,依舊不還錢,于是很多債權人就會選擇申請強制執行,那么申請強制執行后仍不還款怎么辦?

網友咨詢:

對于欠錢不還的老賴,申請強制執行后仍不還款怎么辦?

廣東正日律師事務所陳琦律師解答: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

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則可由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等以后發現了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財產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如果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但拒絕履行的,法院可以對其進行司法拘留或罰款,直至追究其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

廣東正日律師事務所陳琦律師解析:

首先關于強制執行,很多人覺得強制執行是申請后立即就能收到錢。

但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財產,都是需要時間的。

雖然大部分情況,申請強制執行能夠約束對方,迫使對方盡快支付款項。但有時,申請強制執行并不能立刻拿到錢。

其實對于強制執行的申請次數,在我國現行的法律中并無具體規定,因此只要債權人的借款沒有得到完全清償,債權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但在申請強制執行時,需注意二年的申請執行期間,二年的起算點為:

1、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2、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3、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陳琦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廣東正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2004年,2005年,2023年,2023年均榮獲廣東省中山市優秀律師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