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就可以進行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周六周日不是探時間。在監獄服刑時,按照規定,就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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