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民間借貸沒有作出明確規(guī)定,但對貸款合同的內容作出了規(guī)定,例如民間借貸是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從2023年1月新出爐的《民法典》則規(guī)定,以下4種債務即使欠了,欠債人不用償還。

第一:高利貸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高額利息則不必償還

目前我國的LPR依舊是3.85%,只要借貸利息超過3.85%的4倍,也就是15.4%的利率以上,就屬于高利貸。比如,小王向一家小貸公司借款30萬,月息是2%,也就是年息24%,而實際上,這樣的高利貸只需歸還欠款及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利息,而高利貸這部分利息是不用歸還的。

第二:套路貸

所謂套路貸,其主要特點是通過種種名目欺騙受害人簽訂虛高的借款合同,之后會用一系列手段,惡意制造借貸人違約的情況,強迫他們還所謂的貸款。處于這樣的情況,貸款人為了解決自己的債務危機,只能再次借貸,這就會導致金額一增再增。

部分砍頭息也屬于套路貸的一種,借款人向平臺借了1萬元,但實際只能拿到8000元,最后另外2000就作為利息以及手續(xù)費等,最后還款的時候依然要還1萬元。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砍頭息只需要債務人償還實際到手的本金以及利息就可以了。

三:過了3年訴訟時效的債務不用還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訴訟權利的實效是3年,如果過了3年您都沒有去訴訟,那您就喪失了勝訴權,法院將不予保護,當然你要是自己愿意償還了除外。

第四:被冒名辦理的貸款

現在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是一件不稀奇的事情,如果發(fā)現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背上了債務,可以向相關部門出示自己沒有借過這筆債務的證明,這筆錢是不用償還的。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guī)定,如果有個人信息被冒用辦理貸款,相關部門會幫助清除受害者的不良征信,讓受害者不會被此影響到。

《民法典》中新增的債務加入和法定債權轉讓條款,使得對債務的清償方式更加多樣化。

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確定:有約定的依約定,無約定的,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條,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從今年新編的《民法典》看來,更人性化了。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條都有所改變,比如。

1、出嫁的女兒,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

2、妻子有權要求小三歸還所有財產

3、夫妻因沖動離婚的,有個離婚冷靜期,可以在一個月內撤銷離婚申請。

4、在商場餐廳等逛街吃飯的地方摔倒可以要求一定的賠償。

5、借條的證據效率不是100%要配合轉賬記錄

6、見義勇為、做好事的人不再承擔民事責任,防止英雄寒了心。

7、男性也在性侵的范圍內了,跟女性享有同樣的保護法。

在如今法治社會,懂法才不會吃虧。不是為了成為法律專家,只是為了可以避免踩坑,哪怕踩坑了,也有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損失。與其哭泣求人,不如靠著自己。

以上都是我從《民法典》中了解到的

為了不在生活中踩雷,我們應該學好法律知識。遇到事情不用花很多錢咨詢律師,那么如何學習法律知識呢?我推薦你這本《民法典》

與此同時,《民法典》也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它與我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它不僅包括婚姻家庭的內容,還包括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在民法典中發(fā)生了更多的變化。

當今社會,我們可以不斤斤計較,但不能做法盲,在遇到事情時放棄保護自己權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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