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收發處理的基本要求

1、本公司的所有公文入口必須在辦公室,由辦公室專人管理。

2、做好文件的收發、登記、編號、送批、傳閱、催辦、回收、立卷、存檔工作。上級文件做到當天到、當天處理,不丟失、不延誤、不漏辦。

3、發送文件要履行簽字手續,對領導簽發的急件,隨簽隨辦。

4、文件按指定的范圍、對象閱讀、嚴防失密、泄密。

5、做好各種會議材料的回收、保管、立卷工作。

二、收文

1、登記。負責公文收發的人員就公文的特征和辦理情況進行記載。登記應將公文標題、密級、發文字號、發文機關、成文日期、收發文日期及辦理情況逐項填寫清楚。

2、擬辦。紙質版公文收到后及時送主要領導批示。電子版公文由擬辦員直接在交換系統上轉發。

3、傳閱。辦公室根據主要領導批示,對需要傳閱的公文及時組織傳閱。文件閱后,閱者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閱文時間。辦理紙質版公文傳閱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傳、誤傳和延誤。

4、承辦。承辦科室接到公文后,要認真及時辦理。凡辦畢的公文,承辦科室要及時向分管部長匯報,并把辦畢的紙質版公文及時送回辦公室。

三、發文

1、公文起草。⑴凡以公司名義制發的文件,均按業務范圍,由有關科室擬稿。⑵文件首頁一律采用擬稿紙,橫排書寫,在左側裝訂。⑶起草文件應寫明標題、抄送單位。注明文件編號、機密程度、打印份數、分發范圍等。⑷擬文要求簡明扼要、文理通順,文字和標點符號清楚,事實、引文和數字準確無誤。⑸文件起草和簽名要用鋼筆或毛筆,不得使用鉛筆或圓珠筆。

2、公文簽發、打印。⑴發文要經負責起草的科室負責人審核,涉及到領導小組成員要傳閱,由法人代表審批簽發。未經領導簽發的文件不能生效,辦公室不予受理蓋章、打印。⑵發文由辦公室統一負責登記編號。⑶涉及到多部室聯合發文的,由主辦部室送有關領導會簽。⑷簽發后的文件需以紙質版形式發送的,由主辦部室送文印室打印,主辦部室負責校對。應以電子版形式發送的,交公司檔案員在交換系統上發送。⑸印制公文應當做到準確、及時、規范、安全、保密。印制格式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⑹紙質版公文由主辦部室負責裝訂、分發。并將原件及文件二份送辦公室存檔,送相關領導各一份。電子版公文由公司檔案員負責在交換系統內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