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聯社記者從業內獲悉,近日,銀保監會下發《關于繳納保險保障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保險保障基金的交納費率進行了細化。

相比2008年舊版政策按照0.05%-0.8%不等的比例,從保費中提取保障基金交納,此次《通知》規定交納的費率整體呈現上調。根據《通知》,從基準費率來看,財產險、短期健康險、意外險按業務收入的0.8%交納;人壽保險、長期健康險按照業務收入的費率從0.15%翻倍至0.3%交納。而風險差別費率則以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基礎,評級為A、B、C、D的保險公司適用的費率分別為-0.02%、0%、0.02%、0.04%。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保險業有多家問題機構面臨處置,保險保障基金正面臨資金不足的困境,漲價在所難免。從行業影響來看,國有大公司經營較為穩健,市場業務及利潤向頭部機構集中,新版費率機制對其影響不大,但中小公司本身經營風險相對較高,不少公司還陷入虧損境地,附加承擔風險差別費率后,短期內會面臨更大的經營壓力?!?/p>

保險保障基金漲價,壽險基準費率翻倍至0.3%,24家高風險機構將附加交納風險差別費率

作為保險公司的“最后一道防線”,保險保障基金的籌集方式一直備受行業關注。

2023年11月10日,銀保監會發布修訂后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新規自2023年12月12日起實施。修訂之后,保險保障基金籌集條款發生變化,現行的保險保障基金固定費率制調整為風險導向費率制,但彼時具體的費率水平和調整細則尚未出爐。

伴隨此次《通知》的下發,相關基金費率和調整細則得以明晰,保險保障基金也從制度到機制進一步完善。根據《通知》,保險公司應交納的基金額,等于業務收入與基金費率的乘積,其中“基金費率=基準費率+風險差別費率”。

所謂“基準費率”,是保險公司根據業務類型需要向保險保障基金上交的保費收入比例?!锻ㄖ芬幎?,財險、短期健康險、意外險,按照業務收入的0.8%交納;人壽保險、長期健康險、年金險,按照業務收入的0.3%交納;其中投連險按照業務收入的0.05%交納。

據悉,在2008年舊版《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中,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向各家保險公司收取“無差別”的固定費率,其收費依據僅為保險公司開展的險種業務類型。

整體來看,相比2008年舊版政策按照0.05%-0.8%不等的比例,從保費中提取保障基金交納,此番《通知》規定交納的費率呈現結構性上調。

而所謂風險差別費率,則按保險公司的風險水平確定保障基金費率。其關鍵在于對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進行評估,并以此進行風險分級。

根據《通知》,風險差別費率則以上一年度各季度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基礎。評級為A(含AAA、AA、A)、B(含BBB、BB、B)、C、D的保險公司適用的費率分別為-0.02%、0%、0.02%、0.04%。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43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被評為A類,114家保險公司被評為B類,15家保險公司被評為C類,9家保險公司被評為D類。這也意味著將有24家保險公司或將交納風險差別費率。

業內人士表示,從行業影響來看,國有大公司經營較為穩健,近年來市場業務及利潤向頭部機構集中趨勢非常明顯,新版費率調整機制對其影響有限,但中小公司經營風險相對較高,不少公司還陷入虧損,附加風險差別費率后,短期內面臨的經營壓力更大。

“以前單一費率容易導致保險公司逆選擇,存在風險管理能力強的保險公司對風險管理弱的保險公司進行補貼的現象。而實施差別費率機制,將基金收繳與保險公司風險直接掛鉤,在化解保險公司道德風險的同時,可以鼓勵保險公司通過加強風險管控,降低基金繳納成本?!鄙鲜鋈耸拷忉?。

險企將按季交納、次年匯算清繳,保險保障基金探索常態化風險處置應對機制任重道遠

所謂“保險保障基金”,是指在規定的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或處置保險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風險救助基金。

目前,保險保障基金由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運作管理。據悉,在發展過程中,保險保障基金先后動用了3次,救濟了新華保險、中華聯合保險和安邦保險3家公司。但面對近些年某些保險機構的頻繁暴雷,保險保障基金也正面臨資金不足的風險。

2008年9月,原保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共同頒布《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由政府出資1億元,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掛牌成立。成立伊始,保險保障基金余額為149億元。

隨著保險主體的增加,截至2023年末,保險保障基金余額(匯算清繳前)1829.98億元,增長了12.3倍。其中,財產保險保障基金1130.89億元,占61.80%;人身保險保障基金699.09億元,占38.20%。

雖然在救助新華保險和中華聯合保險的過程中,保險保障基金均實現了溢價退出,然而,第三次注資安邦之后,高達608.04億元的資金投入卻因為大家保險集團至今引戰未果而暫未退出。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仍有多家保險機構存在經營風險,面對未來有可能暴雷的險企,目前的資金無疑頗顯捉襟見肘,尤其是壽險。因此,此番漲價在所難免。未來,保險保障基金探索建立常態化風險處置應對機制任重道遠”。

可以看出,為兼顧保險業風險防范與高質量發展,2023年保險保障基金的推陳出新可謂是正當其時。而此次《通知》出爐,進一步明確了保險保障基金相關財務要求。

按照《通知》,保險公司將依據季度實際業務收入、按基準費率計算交納應交納基金額。保險公司應于季度結束后25日內(含當日),向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報送該季度《保險保障基金季度申報表》,并完成資金交納。

在年度匯算清繳方面,保險公司依據年度實際業務收入,按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計算應繳納基金額,根據各季度繳納額確定該年度應補繳基金額或可抵繳基金額。

此外,保險公司應在每年4月15日前(含當日)向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報送《保險保障基金匯算清繳申報表》,并完成資金清繳。據保險保障基金官網顯示,截至2023年1月18日,已向保險保障基金專戶繳納基金的公司中,人身險公司88家,財產險公司8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