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導游,一定要知道傭金和回扣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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傭金和回扣對于在銷售行業工作的人來說應該是非常的熟悉,它們都是自己工資外的收入,有些人拿到的是傭金,也有些人會拿相應的回扣。但傭金和回扣是不同的,下面小編從法律的角度,帶你了解一下傭金和回扣的區別。
銷售回扣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時在帳外暗中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給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傭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者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
一、申報扣除條件不同
銷售回扣的規定比較嚴格,可分為暗扣和明扣。暗扣是指在由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的或個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屬于賄賂支出,不得稅前列支;明扣是指經營者銷售或購買商品,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二、法律性質不同
傭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者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可以一方支付,也可以是雙方支付,接受傭金的只能是中間人,而不是交易雙方,也不是交易雙方的代理人、經辦人。這是傭金和回扣的重要區別。
回扣是非法行為,而傭金則是合法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認可了傭金的合法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
三、傭金與回扣有著本質的區別
A.傭金是由經營者付給中介人或居間人的,而回扣則是付給交易相對人;
B.傭金是以明示的方式公開支付的,回扣是秘密給付的;
C.傭金是履行居間合同的形式,是支付給中間人的正當的勞務報酬,回扣是利用交易相對人權力來獲取交易機會;
D.傭金不僅要規定于合同中,而且要按正規程序出具票據、記入會計賬目,繳納稅收;回扣既不入賬,也不納稅,屬“黑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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