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是什么意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立即執行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執行死刑。這是最嚴重的一種刑事處罰,被處死刑,所犯的罪行是特別嚴重的,一般包括殺人、危害國家安全秩序等。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執行死刑是什么意思?觀韜中茂(南京)律師事務所田文寶律師解析。
執行死刑是什么意思
死刑分為緩期執行和死刑立即執行兩種。死刑立即執行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必須有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執行死刑的機關是原審人民法院。接到死刑執行命令后,應當在7日以內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一般采用槍決或注射等方法執行。
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會見罪犯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人民法院還應當在交付執行3日前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以防止錯殺。
執行死刑完畢,應當由法醫驗明罪犯確實死亡后,在場書記員制作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包括執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時逐級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是什么意思
1、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
所謂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如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2年期滿以后,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重大立功表現,是指阻止他人進行嚴重犯罪活動的;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有重大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所謂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應當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并作出有罪判決書。在認定構成故意犯罪的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核準,執行死刑。
田文寶律師補充:
死刑和死緩的區別
死刑(實際上是指死刑立即執行)的四個區別點:
1、適用前提不同
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條件。
2、執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緩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并實行勞動改造。
3、考驗期限不同
緩刑的考驗期限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緩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后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并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死刑緩期執行的后果為:在死緩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死緩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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