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汽車越來越普及,基本每個家庭都擁有可自己的愛車,但大家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都會對保險費率比較陌生,只知道保險費和出險次數有關,比如在發生車輛事故的時候,不知道自己該不該報保險,今天簡單介紹一下車輛保險基本的計算方式,作為參考,最終保險費金額以保險公司計算為準。車輛保險一般分為交強險和商業險,以下按險種分別闡述。

一.交強險費率上浮標準:

1、上一個年度沒有發生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費下浮10%;

2、上兩個年度沒有發生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費下浮20%;

3、上三個及以上年度沒有發生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費下浮30%;

4、上一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費不變;

5、上一個年度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費上浮10%;

6、上一個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費上浮30% 。

二.商業險費率上浮標準:(NCD系數可以簡單理解為折扣)

1、連續4年未出險,NCD系數0.5 ;

2、連續3年未出險,NCD系數0.6 ;

3、連續2年未出險,NCD系數0.7 ;

4、上一年未出險,NCD系數0.8 ;

5、新車,NCD系數1 ;

6、上一年出險1次,NCD系數1.2;

7、上一年出險2次,NCD系數1.4 ;

8、上一年出險3次,NCD系數1.6 ;

9、上一年出險4次,NCD系數1.8;

10、上一年出險5次,NCD系數2.0 。

三.個人觀點及建議

1.發生單方碰撞(把自己車碰了,不涉及

別的損失),500以內不建議走保險,尤其新車。

2.發生雙方/多方(不涉及人傷),首先選擇交強險報案,后選擇商業是否報案,300以內不建議報案,如雙/多方都有責任,損失超300元,可以快速理賠,比如互碰自賠處理。

3.總之保險是用來預防風險的,它能保障你在遇到風險時候不會因為賠償而煩惱,但是保險又不是什么都可以賠付,所以不是有了保險開車就什么都不怕,一句口頭禪—我有保險/我買的是全險,甚至發生爭執的時候故意碰撞,最終導致保險不能理賠或者自己還需墊付錢,所以還是保持文明駕駛習慣最好。寧停三分,不搶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