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值春節外出務工季

第28期“庭審進萬家”

關注一起勞務糾紛案件

為“打工人”外出務工

送上法治大禮包

務工后

老板拖欠工資16萬余元

被告某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在承包了某供電工程后,將高壓電線架設勞務工程分包給第二被告即南充市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該水電工程公司拿到工程后,又將工程交給掛靠公司經營的被告鄭某某。

2023年至2023年1月,原告張某某經過鄭某某招攬在該供電工程從事電工工作。

2023年7月,該工程結束后,原告張某某與被告鄭某某進行結算時發現,張某某尚有16.5萬元工資被告未支付。

原告張某某向三被告主張勞務報酬,三被告拒不支付。原告張某某將該案訴至高坪區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連帶支付拖欠的勞務報酬。

庭審中,高坪區法院員額法官武強針對雙方爭議的焦點進行細致發問,法庭審理規范有序,庭審持續了三個多小時。

該案將擇期宣判。

本期“庭審進萬家”活動

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聯合

高坪區委政法委、區依法治區辦

區總工會、區人社局4家單位

共同承辦

宣傳點位覆蓋全區鄉鎮、街道、村社

萬人點贊

超100萬人觀看

讓庭審直播

切實走進“千萬家”

最高人民法院

新媒體平臺全程直播

作為開年第一期“庭審進萬家”

這期活動

可是得到《人民法院報》視頻號

全程直播喲

法官說法

農民工維權相關法律知識問答

1、農民工的范疇?

答:在本地鄉鎮企業或者進入城鎮務工的農業戶口人員。

2、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答: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種,委托方將一定任務交給被委托方完成,委托方支付勞務費,委托方沒有為被委托方購買保險的義務。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調整,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員工,用人單位依法應當購買相應的保險。

3、勞務者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到傷害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答:應當由勞務者與雇主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4、勞務者在提供勞務過程中致使他人受到傷害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答:由雇主對外承擔責任。

5、發包人、分包人對勞務者受傷是否應承擔責任?

答:如果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責任。

6、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的哪些爭議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訴?

答:①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②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③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④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⑤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7、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在多少日內申請勞動仲裁?

答: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

8、對勞動仲裁不服的應當在多少日內向法院起訴?

答:依照《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應當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答: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年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0、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如何獲得賠償?

答:用人單位依法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賠償,未交納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予以賠償。

11、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購買社保怎么辦?

答: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12、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怎么辦?

答:①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②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訴。

來源: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