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一、洗錢的含義與由來

“洗錢”,在英語中稱為“money laundering”,在西班牙語中為 “漂白”之意,在意大利語中為 “再循環”之意。以上這些都是“洗錢”的最初含義,與犯罪活動并無關系,只是把表面不干凈的錢清洗干凈之意。在以鑄幣為主要支付手段的年代,金屬鑄幣為主要貨幣形式,鑄幣流通的時間久了,表面會變臟,這些被弄臟的貨幣再兌給他人時,有時對方不愿意接受,于是商人們會戴上白手套,把這些弄臟的貨幣倒入一個大缸內進行清洗,這是“洗錢”一詞最早的來歷。

現代意義上的洗錢最早產生于美國,在20世紀20年代,美國芝加哥出現了以阿爾?卡彭、約?多里奧等為首的犯罪集團,他們主要進行毒品、武器交易和酒類走私活動,與此同時,該犯罪集團購買自動洗衣機開設洗衣店,他們通過洗衣店正常經營收取顧客現金的同時,把販賣毒品所得的收入混入其中,共同作為洗衣店的經營收入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從而達到隱藏犯罪收入的目的,為以后循環實施犯罪打下了經濟基礎。

因此,現在我們說“洗錢”,通常指為了隱瞞或掩飾犯罪收益的真實來源和性質,通過各種手段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

二、洗錢的危害

洗錢為犯罪活動轉移和掩飾非法資金,從而幫助、刺激更嚴重和更大規模的犯罪活動,其具體危害表現為:

1、洗錢破壞市場微觀競爭環境,損害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和公平競爭,助長和滋生腐敗,敗壞社會風氣,損害國家聲譽;

2、洗錢破壞金融機構穩健經營的基礎,使金融機構面臨較大的的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

3、洗錢活動與恐怖活動相結合,還會危害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并對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形成巨大威脅。

三、金融業為什么要反洗錢

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在這其中,金融業承擔著社會資金存儲、融通和轉移職能,對社會經濟發展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但同時也容易被洗錢犯罪分子利用,以看似正常的金融交易作掩護,改變犯罪收益的資金形態或轉移犯罪資金。因此,金融業是反洗錢工作的前沿陣地,能夠盡早識別和發現犯罪資金,通過追蹤犯罪資金的流動,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

四、社會公眾的反洗錢義務

1.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

2.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身份識別

3.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4.不要出租出借出賣自己的賬戶、銀行卡和U盾

5.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

6.勇于舉報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五、客戶身份識別及個人信息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及法規要求,為了防止他人盜用您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到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需配合完成以下工作:(1)出示您的身份證件;(2)如實填寫您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職業、聯系方式、經常居住地、身份證件號碼及有效期等;(3)配合金融機構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您確認信息;(4)回答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的詢問。

關于收集到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金融機構將在配合反洗錢調查和反洗錢刑事訴訟時使用,不會通過其他任何非法形式泄露客戶信息。

打擊洗錢犯罪,維護金融秩序,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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