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小法,都怪我太相信他了,簽了和解協議他還是不付錢,你能幫幫我嗎?

答:能!當然能!趕緊向法院提交恢復執行申請書,經審查符合恢復條件的,案件就會再次進入執行程序。

問:申請恢復執行有期限嗎?

答:約定分期履行的,恢復執行期限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

問:小法,如果我想讓對方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可以申請法院去執行嗎?

答:不行哦!不過你可以針對和解協議起訴,勝訴后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大家好,我是小法~

每天科普一點“討債”小知識

今天給大家說說“執行和解”那些事~

什么是“執行和解”?

舉個例子:張三欠你100萬且沒錢還

你把張三起訴到法院,并申請強制執行

眼看法院要查封、拍賣自家的房子

張三急了,前來求和:“兄弟兄弟,和氣生財!

你看要不這樣,你寬限我一年時間,我保證把這錢還給你!另外,我再給你10萬的利息,怎么樣?”

你一看有利可圖,果斷同意和解

這就是——執行和解

達成“執行和解”后,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

即停止對張三房子的拍賣,解除查封措施

如果一年后,張三如約還了110萬

那么法院會做“執行結案”處理

然而,這極少數的理想情況

更常見的是債權人慘遭現實啪啪打臉

不僅很難等到對方的如約還款

更別說高額利息了

不過是另一張空頭支票罷了

畢竟執行階段仍不還錢的人信譽早已為零

根本不值得相信

那一年后,張三仍不還錢,有辦法嗎?

別慌,必須有!法院早有對策

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后,欠債人仍不還錢的

有兩種方案可供債權人選擇:

方案1:申請法院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即執行原本裁判所確定的100萬債權

注意:申請時間是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當然,有的朋友不死心

還是想要讓對方履行和解協議

畢竟這一年都等下來了

10萬塊利息也不能說不要就不要

那么可以選擇

方案2:針對和解協議起訴

勝訴后再申請強制執行

要不說老賴不斷刷新著道德底線呢?

他們不僅不還錢

甚至還打著“和解”的幌子

拖延時間、轉移財產

例如:在寬限的一年時間里,張三把房子賣了

等債權人再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

發現他名下沒錢沒車沒房產了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面對這種惡意轉讓財產的行為

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

張三和第三人之間的轉讓合同

之后再對房屋進行司法拍賣

以變現的價款償還債務

此外,“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也是失信行為

法院可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惡意轉讓財產的

法院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天的“執行和解”,你學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