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侵財型犯罪特別是盜竊案件在各類刑事犯罪中始終居高不下,嚴重影響著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安全,影響了社會治安穩定。

【典型案例】1、被告人李某某兩次趁白水縣某鎮某試驗室無人之際,秘密潛入,用事先準備好的扳手及鉗子,將2臺掛式空調、1臺柜式空調及7臺空調壓縮機拆卸并盜走,后用自己駕駛的車輛將2臺掛式空調、1臺柜式空調運送并存放至其家中,后擔心罪行敗露,又將被盜贓物存放至其岳父家中,將7臺空調壓縮機賣給一廢品收購站并從中獲利。該案現已被起訴至法院。

2、楊某甲到楊某乙家中商量耕地事宜,發現楊某乙家中無人,遂順手盜走楊某乙放在家中窗臺的手機,返回自己家中,在事先知道楊某乙手機密碼的情況下,通過微信掃碼支付的方式從手機中轉走5000元至自己手機,并刪除自己手機和被盜手機中的微信轉賬記錄,卸載被盜手機的微信,后將被盜手機藏于其家中的柜子,案發后退還所有贓款及被盜手機。

【法律規定】【盜竊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趁無人之際盜竊他人財物的案例數不勝數,案例1中李某某偷盜空調及空調壓縮機并賣給廢品收購站從中獲利,案例2中楊某甲通過微信掃碼支付轉走被盜手機賬號中的錢財,二人的行為已然構成了盜竊罪。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切不可為了非法利益鋌而走險,否則將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