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信罪”目前已成為各類刑事犯罪中起訴人數排名第三的罪名!

并且犯罪低齡化現象突出,

那么“幫信罪”是什么罪?

都有哪些類型?

以及將會面對什么樣的后果?

望仔幫您來解答!

什么是幫信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犯罪行為。

“幫信罪”常見類型:

1、為上游犯罪提供轉移支付、套現、取現的工具:

例如將手機卡、個人銀行卡、單位銀行賬戶及結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出租、出借、出售給犯罪分子。

2、提供專業技術支持、軟件工具:

為電詐團伙搭建遠程“機房”,提供或操作“GOIP”“貓池”“多卡寶”等設備,為網絡犯罪分子制作、封裝、維護非法軟件潛伏在身邊的“幫信罪”,你了解嗎?,批量注冊軟件或社交媒體賬號等。

3、開發專門用于犯罪的黑產軟件工具:

例如秒撥IP軟件,逃避監管或規避調查。

4、利用社交媒體賬號等方式為犯罪團伙推廣引流:

例如幫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該類活動聲稱把人拉進微信“理財”群,就能獲得可觀的收入提成。但這樣所謂的“好工作”背后,等待你的可能是法律的制裁,盡管沒有參與詐騙,但拉人的行為給電信詐騙提供了幫助,就已經構成了幫信罪。

5、幫助詐騙團伙“跑分”洗錢:

“跑分”是指通過銀行卡、微信等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賬戶,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團伙提供非法資金轉移的渠道。例如提供或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微信、支付寶賬戶為洗錢團伙進行代收款服務,賺取傭金。

6、受利益驅使,注冊空殼企業,開立對公賬戶,提供給上游犯罪分子使用。

7. 提供收發短信驗證碼相關服務:

例如大量收購辦理實名電話卡,為犯罪團伙提供接收短信驗證碼的相關“服務”,通過“接碼”,犯罪團伙可以短時間內大量注冊社交App賬號,從而進行電信詐騙等犯罪活動。

“幫信罪”可能面臨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定,“幫信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對于“幫信罪”被判處刑罰的,司法機關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職業禁止;對于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依法宣告禁止令。

對于涉嫌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關聯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采取限制其有關卡、賬戶、賬號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業務、暫停新業務、限制入網等措施。

望仔在此提醒大家:

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和各種三方支付、社交媒體賬號!

不要用自己的銀行賬戶替他人轉賬、提現,避免成為洗錢團伙的幫兇!

注意保護好您的個人信息,警惕陷阱,避免成為犯罪“幫兇”!

警惕洗錢陷阱

遠離犯罪

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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