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未約定轉讓價格的,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進行約定。無補充協議的,雙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股權價值評估作價。那么怎么去確定股權轉讓中的價格,有什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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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確定股權轉讓中的價格,有什么方法?

 

山東坤都律師事務所陸景柱律師解答:

按下列方法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1、將股東出資時股權的價格作為轉讓價格。

2、將公司凈資產額作為轉讓價格。

3、將審計、評估價格作為轉讓價格。

4、將拍賣、變賣價作為轉讓價格。

《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山東坤都律師事務所陸景柱律師解析:

如果雙方訂立的股權轉讓協議中未明確約定轉讓價格,則可以參考以下幾種方法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首先,看是否有其他補充協議或可執行的協議。如果主合同未約定股權轉讓價格的,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來確定轉讓價格。

其次,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轉讓協議訂立時的股權價值進行評估。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機構作出的評估結果可以作為股權轉讓價款認定的依據。

再次,出讓方的出資數額不能直接作為股權轉讓價格認定依據。由于公司的生產經營受市場因素影響,資產狀況并非處于一成不變的狀態,因此股東的出資額與股權價值之間不存在等值關系。

最后,如果存在多份股權轉讓協議,且約定的轉讓價款不一致時,原則上應當以在后訂立的合同為準,因為后訂立的合同相當于雙方協商變更了先前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