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盜竊罪已認罪能取保嗎
一、團伙盜竊罪已認罪能取保嗎?
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涉嫌盜竊罪在取保候審期間需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三、涉嫌盜竊罪取保候審期間可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決定逮捕:
(一)故意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三)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打擊報復、恐嚇滋擾被害人、證人、鑒定人、舉報人、控告人等的;
(五)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案,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的;
(六)擅自改變聯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導致無法傳喚,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的;
(七)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或者兩次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
(八)違反規定進入特定場所、與特定人員會見或者通信、從事特定活動,影響審判活動正常進行,或者兩次違反有關規定的;
(九)依法應當決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四、盜竊罪的量刑依據是怎樣的?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五、涉嫌盜竊罪可免于刑事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團伙盜竊罪已認罪能取保嗎這個問題就介紹到這里,實際上取保候審跟犯罪嫌疑人是否認罪并無直接關系,不過主動認罪認罰的可以被人民法院從輕處罰。看完本篇文章內容,如果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問題,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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