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流程:

一審程序:

1、民事訴訟程序起訴條件中規定原告需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且與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起訴。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審程序:

1、當事人不服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審理程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范圍和內容方面。

民事訴訟費收費標準

民事案件分為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財產案件是按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按比例收取訴訟費的。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民事訴訟律師費收費標準: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按爭議標的額比例,在規定的幅度內,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訴訟標的額收費比例

1萬元以下(含1萬元)500元—1500元/件;

1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2%—5%;

10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1.7%—3.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1.4%—2.8%;

100萬元至500萬(含500萬元)0.7%—1.5%;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0.4%—0.8%;

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過0.4%,雙方協商確定。

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較高者計算。

(三)二審案件分別按照一審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費,但在上階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費用的,本階段應減半收費。

(四)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經雙方協商實行風險代理的,最高收費額不得高于委托人實際獲得財產利益的30%。

二、代理刑事訴訟案件

(一)提供法律咨詢,200元/次;

(二)偵查階段(含申請取保候審),2000元/件;

(三)審查起訴階段,3000元/件;

(四)一審審判階段,5000元/件;

(五)刑事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案件,3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按民事案件收費標準收費。

(六)刑事二審、死刑復核案件,按一審審判階段收費,但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費用的,減半收取。

上述標準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上浮40%,下浮不限。

三、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3000元/件??缮细?0%,下浮不限;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按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三)代理行政復議案件,按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四、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代理國家賠償案件,4000元/件??缮细?0%,下浮不限。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實行按件收費,3000元/件。可上浮30%,下浮不限。進入再審程序后,未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的,按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原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的,減半收取。

六、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

律師事務所辦理確屬重大、疑難、復雜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可與委托人協商在普通案件基準收費標準的五倍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數額。

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界定由省司法廳另行規定,報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律師事務所接到委托后,應向當地主管的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七、關于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

計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和上述收費項目以外的計件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根據法律服務的內容,工作量、難易程度和律師的服務能力協商確定。

八、相關減免政策

(一)律師辦理有關失業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員等不符合法律援助對象的委托人和因公受損害請求賠償的(責任事故除外),或請求贍養、扶養、撫養費的,或請求勞動保險金、撫恤金、救濟金等生活確有困難,難以承擔律師服務費的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二)國家級和省級貧困縣執行上述標準確有困難的,可以與委托人協商酌情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