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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是如何定義的?什么情況下會觸犯此罪?

北京京師(海口)律師事務所王然律師解答: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并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但并未交出財物,均屬于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構成敲詐勒索的條件:

1.首先客體要件,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的客體,即財產法益和人身法益,一般都是通過侵犯人身安全的行為來獲得財產。

2.其次,敲詐勒索罪客觀要件是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恐嚇的手段,使得被害人放棄對財物的占有,從而取得他人的合法財產。威脅主要是指行為人通過惡意通告,要是被害人不按照他的要求將財產處分給他的話,就會對被害人進行報復,使其遭受身體上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損失,被害人由于受到威脅而產生的恐懼心理,放棄了對自己財物的占有。威脅的內容可以是行為人自己去實施,也可以由其他人去實施。

3.敲詐勒索罪的主體要件是一般的主體,只要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都能構成敲詐勒索罪。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沒有這種目的的話,行為人是不會構成敲詐勒索罪的。

北京京師(海口)律師事務所王然律師解析:

(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

1、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敲詐勒索數額、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敲詐勒索罪的量刑金額的規定: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數額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百分之八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2)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3)以黑惡 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5)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3、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數額在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百分之八十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2)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3)以黑惡 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5)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