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沒有違反交規的行為,或沒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意外交通事故會負刑事責任嗎,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則不構成刑事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是指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由此可見,本罪的客觀方面是由以下4個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組成的:

1.必須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

3.嚴重后果必須由違章行為引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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