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度,但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對已經生效的二審判決仍然不服的情況,針對生效的民事判決,你如果感覺不公,法律也給了我們解決的辦法、救濟的渠道。

第一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如果你的一審判決沒有上訴,或者是二審的終審判決,都是生效的判決,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的。提醒大家,向法院申請再審的機會只有1次,并且要在判決生效后6個月內提出。超過這個期限,法院是不會同意你的再審申請的。

向法院申請再審原則上是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但是,如果當事人雙方都是公民或一方人數眾多,也是可以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根據你的申請,法院如果裁定再審,你就可以依據事實和法律再次爭取你的權益了。

如果你對法院再審后的判決還是不服,或者法院根本沒有同意你的再審申請,那就可以進行第二步。

第二步:向同級檢察院申請監督

向同級的檢察院提出監督申請,就是向作出生效判決的那個法院對應的檢察院提出申請。這里提醒大家,申請檢察監督也有時間限制,是在法院駁回你的再審申請后,或者再審判決發生效力后2年之內提出申請。

檢察院受理后辦,經審查認為你的申請理由成立,會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提請上一級檢察院提出抗訴。法院就會再次審理你的案件。

如果在檢察機關的監督下,法院的再次判決還是有明顯錯誤,檢察院會跟進監督,不需要你再次申請了。因此,法律規定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機會還是只有一次。當然,必要的話,你可以隨時去詢問案件進展情況。

如果同級檢察院沒有受理你的監督申請,或者受理了但沒有支持你的申請理由,你的案件得不到再審,那你就要走第三步。

第三步: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請復查

同級檢察院如果沒有受理你的監督申請,你可以向他的上一級檢察院申請監督。上一級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你的申請符合受理條件,會指令下級檢察院依法受理或自己直接受理。

如果同級檢察院受理了你的申請,但是作出的決定是不支持你的申請理由。你可以在1年內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請復查一次。經過復查,上一級檢察認為不支持你的申請是錯誤的,會依法提出抗訴;認為不存在錯誤,會如實告知你復查的結果,維持同級檢察院的決定。

經過上面的三步,你的案件就經過了法院和檢察院兩個系統的上下級的審查,最大限度地保證了判決的公正,程序也基本走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