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條例(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的形式有和貨幣補償)
近來,總有人問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按照 1:1.5,房子 60 平米, 能賠多少平方米安置房呢?接下來,我們就來了解一下!
首先,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主體、程序、補償等問題,均應當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其次,依據各地方及各房屋情況的不同,所補償的標準也是有所不同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和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主要法律依據是有區別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的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 590 號令)實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的法律依據則是國務院 590 號令。關于補償,依照規定,有兩種方式,分別是產權置換及貨幣補償,這兩種方式由被拆遷人自由選擇。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所給予的補償以房屋評估價值為依據,而評估價值必須由有資質的評價公司依據房屋的市場價值評估確定。除考慮房屋結構、面積、建造的時間外,房屋的用途、地理位置等要素對房屋價值的影響會很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詳細的可參考當地省政府公布實施的征收補償標準。不過各個地區對征收拆遷補償沒有明確的數字標準。實踐中,補償按照 1:1.5 的較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 因征收房屋形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形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議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相似房地產的市場價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價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請求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能夠選擇貨幣補償,也能夠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許就近地段的房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形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對因征收房屋形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依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限期等要素確定。詳細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提示:不管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在拆遷之前的生活水平;其次,必須要按照周邊市場價格給予合理的補償。假如拆遷補償不合理,被征收人可通過行政訴訟或是行政復議的維權方式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在征地拆遷中遭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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