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正常是需要自己先墊錢的,至于花多少錢,會根據個案不同有所差異,常見費用包含以下幾個類型:

1、法院案件受理費:全國統一固定標準,具體標準可參照下圖。

2、律師費(可選擇):各個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均不同,會受地域、經驗、律師專業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影響。

3、其他費用(可選擇):法院保全費、鑒定或評估費、公告費、保全擔保費等

也就是說,在不請律師、不做財產保全等額外措施等情況下,通常打官司也僅僅只需要支付案件受理費,而且也只是墊付,勝訴后由被告承擔。另外,對于家庭經濟困難人群,還可以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

以借款為例,常規費用大概如下:

起訴金額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可選擇)1萬50元120元10萬2300元1020元20萬4300元1520元50萬8800元3020元100萬13800元5000元200萬22800元5000元500萬46800元5000元1000萬81800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