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罪在滿足沒有犯罪行為或構成犯罪的證據不足或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時候可以撤案。但是需要滿足上述條件之一,還是存在一定難度的。更多關于妨害公務罪可以撤案嗎的相關知識,接下來火速法務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妨害公務罪可以撤案嗎?妨害公務罪可以撤案,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沒有犯罪行為;

2、是構成犯罪的證據不足;

3、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不應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諒解書在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常有利的情節,如果在有證據證明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是不可能撤案的。但可以爭取先變更強制措施,在法院階段爭取從輕判處。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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