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立案后還能民事起訴嗎

刑事立案后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其財產被犯罪行為人非法占有、處置,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也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民事訴訟有什么特點

(1)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依法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在這些活動中法院和各訴訟參與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系;

(2)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作用,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則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很大影響;

(3)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解決民事糾紛這一基本任務,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務的階段組成,同時各個階段相互銜接,依次連續進行。

三、民事訴訟程序有什么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有明確的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5、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6、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訴訟有效期為權利人在知道自己權力受到侵害起三年之內。

7、起訴應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并按被告人數提交副本,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根據有關規定,如果是公安已經作為刑事案立案:刑事案件沒有審結之前,不能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已經立案的,應當駁回起訴。因為“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則應當遵守。

刑事立案是還可以進行民事起訴的。如果是說被害人的人身權利受到了損害或者說自身的財物受到了損失,那么被害人本人是可以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提出民事訴訟的。當自己的財產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不還的話,那么可以到法院起訴,維護個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