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監視居住的法定情形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p>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4、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二)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二、監視居住的類型

(一)在當事人住處執行的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一般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

(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1、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2、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三、監視居住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2、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6、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四、監視居住的執行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控。

被監視居住人有正當理由要求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要求會見他人或者通信的,應當經負責執行的派出所或者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的,負責執行的派出所在批準被監視居住人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與他人會見或者通信前,應當征得決定監視居住的機關同意。

五、監視居住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六、監視居住折抵刑期問題

普通的監視居住不能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七、律師會見

1、委托辯護律師的時間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監視居住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律師。

2、律師會見

辯護律師可以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律師會見被監視居住人員時,應當在當事人住所或者指定居所進行。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辦案機關收到律師的會見申請后,應當在三日內作出許可或不許可的決定。除有礙偵查或者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情形外,應當做出許可會見的決定。

辯護律師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時,監視居住執行機關應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保障會見順利進行,并告知其遵守會見的有關規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公安機關不得監聽,不得派員在場。

3、會見提供的法律服務

辯護律師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提供如下法律服務:(1)了解案件有關情況;(2)提供法律咨詢解答;(3)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八、案例:普通監視居住不能折抵刑期

2023年11月13日,被告人楊某某因販賣毒品,被公安機關抓獲。因楊某某正在哺乳自己未滿周歲的孩子,公安機關當天對她采取了監視居住,執行地點在楊某某家中。 2023年5月13日,監視居住期滿后,楊某某被執行逮捕。

2023年10月12日,法院以販賣毒品罪一審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同時,判決書將楊某某被監視居住的六個月折抵了三個月刑期。

此案判決書被送至寧蒗縣檢察院后,檢察官經審查發現該判決存在刑期折抵錯誤。被告人楊某某雖然被監視居住,但不屬于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情況,對其監視居住的六個月不應折抵刑期。檢察院遂向法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