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他人名義貸款的算不算詐騙?

以他人名義貸款的算不算詐騙,應當是根據行為的方式來決定。冒名他人名義簽訂借款的合同無效。冒名頂替合同是虛假意思的表示,所以簽訂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情節嚴重還會構成合同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冒用他人名義貸款犯什么罪?

若情節嚴重,可構成騙取貸款罪,盜用他人身份證貸款,構成侵犯姓名權的民事侵權行為。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屬于違法行為,將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其次,用別人身份證貸款,屬于貸款詐騙,若情節嚴重,可構成金融詐騙罪, 貸款人將面臨牢獄之災。最后,用別人身份證貸款將使得自己名譽受損,人機關機被破壞。因為,無論是偷用別人身份證貸款還是借用別人身份證貸款,都會造成經濟糾紛和信任危機。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姓名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害等。

泄露個人隱私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若是以他人的名義進行貸款,那么所簽訂的相關借款的合同肯定是屬于無效的,而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的規定,這種法律行為肯定是無效的,除此之外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情況,還是有可能會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當中規定的詐騙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