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朋友咨詢這樣一個問題:他的親屬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三萬元,這三萬元可以不交嗎,不交的話有什么后果?

犯罪被抓

司法實踐中,這樣的問題非常常見,要是前些年,判處罰金后,拖上幾年不交,基本是不了了之,但是近幾年不行了,法律對于罰金的執(zhí)行問題有了比較完善的規(guī)定,不交罰金,會對當事人產生很多不良的后果。

罰金是什么

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屬于財產刑的一種。在中國刑法中是一種附加刑。中國刑法沒有具體規(guī)定罰金的數額,只有原則性的規(guī)定。

例如,法院判處某甲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三萬元。這個三萬元,就是除了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同時判處的罰金刑,當事人必須將三萬元罰金交到法院指定賬戶上。

罰金可以不交嗎?

根據現行法律規(guī)定,罰金是必須繳納的。

先看看法律規(guī)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guī)定》第二條:對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可以減刑”條件的案件,在辦理時應當綜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質和具體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原判刑罰及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履行情況、交付執(zhí)行后的一貫表現等因素。第二十七條對于生效裁判中有財產性判項,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釋。第四十一條本規(guī)定所稱“財產性判項”是指判決罪犯承擔的附帶民事賠償義務判項,以及追繳、責令退賠、罰金、沒收財產等判項。

根據上述法律規(guī)定,服刑人員不交罰金,會有以下幾種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減刑假釋

第一種后果是影響減刑、假釋。

根據現行法律規(guī)定,刑罰執(zhí)行機關,也就是監(jiān)獄在執(zhí)行刑罰的時候,會嚴格考核服刑人員罰金的履行情況,不繳納罰金的,不能認定為“確有悔改表現”,會嚴重影響減刑假釋。具體體現在,第一次減刑會推遲,兩次減刑之間的間隔會拉長,每次減刑的福大會壓縮,假釋原則上不予辦理。因此,不繳納罰金,對于服刑人員的減刑影響是很大的。

第二種后果是會被強制執(zhí)行。

《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fā)現被執(zhí)行人有可以執(zhí)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被強制執(zhí)行的后果,那就是本人名下的財產會被查扣,如果不及時履行會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自己的征信會受到嚴重影響。另外,出獄后有能力拒不履行,有可能會被拘留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還有可能被以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罪重新判刑入獄。

確無能力繳納罰金怎么辦

如果服刑人員因為天災人禍或其他原因,繳納罰金確有困難的,可以自己收集相關證據,到縣市一級民政部門開一個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證明,將證明送到服刑人員所在監(jiān)獄刑罰執(zhí)行科,監(jiān)獄會核實相關情況,在減刑假釋時予以考慮。

裁定減刑

典型案例

張某因為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三萬。服刑期間,罰金一直未交。因為服刑期間表現較好,本人積分已達到呈報減刑條件。監(jiān)獄在審核其減刑材料時發(fā)現,該犯的這筆罰金一直沒有履行,因此將其減刑推遲一批(三個月時間)呈報。法院在審核監(jiān)獄呈報的減刑材料時,也注意到其未履行罰金的情況,遂判決對執(zhí)行機關呈報的減刑十一個月核減為減刑八個月。這樣的話張某的減刑晚裁定三個月、少減刑三個月,顯然是受到了嚴重影響。

小結

服刑人員被判罰金,應當積極履行,否則會嚴重影響自己服刑期間的減刑假釋。千萬不要認為罰金可交可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