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被刑事拘留怎么辦?
突然接到公安機關的電話通知,說家人因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這個時候家屬應該怎么辦?
首先,刑事拘留是針對可能實施了犯罪行為,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其目的是為了方便公安機關偵查案件,避免嫌疑人逃逸。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0天,但實踐中無論大小案件,公安機關均采用30天的最長拘留時間辦案。
30天刑事拘留期屆滿前,公安機關會將所有案件材料整體移送檢察院申請批準逮捕。檢察院有7天的審查期,如果認為證據不足或者情節顯著輕微,無需追究刑事責任,檢察院會做出不予批準的決定。如果認為現有證據能夠證明嫌疑人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則會做出逮捕決定。不予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會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批準逮捕的,依法下發逮捕決定并通知家屬。逮捕后,公安機關還有兩個月偵查期。
所以一般被刑事拘留后能否取保主要在37天內確定,而且一般都是第37天才會有最終的結果。前述37天也叫作刑事案件辯護的黃金37天,是決定取保與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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