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包括哪三種類型?
一、職務犯罪包括哪三種類型?
1、職務犯罪主要劃分為三大類:分別是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最常見的職務犯罪為貪污罪,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
【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二、瀆職罪的主體是怎樣認定的
我國刑法關于瀆職類犯罪的主體規定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在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軍事~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該類犯罪是企業高管職務犯罪中危險性最高,也是數量最高發的犯罪,其客觀上表現為貪污、受賄、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業機會等多種形式;
為個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獲取非法的利益。此類犯罪是為個人利益而使用職權,而職權的本來使命是為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最大化服務,因此,其違背職務的行為必然要表現為對職權的“利用”。
在當代的社會職務犯罪是非常嚴重的一種犯罪,所以必然是需要根據《刑法》當中的規定來進行一定的處罰,而職務犯罪是一種統稱,從具體的行為表現方式上來看,是包括有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方面的犯罪。應當是根據所處犯罪不同的罪名來進行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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