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主要包括哪些內容(刑事處罰主要包括( ))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危害國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投敵叛變罪,叛逃罪,間諜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資敵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及公共生產、生活安全的行為。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壞交通工具罪,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毒罪,破壞交通設施罪。
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經濟管理法規,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危害國民經濟的行為。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包括: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危害稅收征管罪侵犯知識產權罪,擾亂市場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行為。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包括: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奸淫幼女罪,強制職工勞動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拐賣婦女兒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侵犯財產罪
侵犯財產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財物,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侵犯財產罪包括: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侵占罪,聚眾哄搶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設施勒索罪,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
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國家機關的社會管理活動,破壞社會正常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包括: 擾亂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國 ( 邊 ) 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衛生罪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七、危害國防利益罪
危害國防利益罪,是指違反國防法律、法規,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國防利益,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危害國防利益罪包括: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阻礙軍事行動罪,破壞武器裝備、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罪,雇用逃離部隊軍人罪,聚眾沖擊軍事禁區罪。
八、貪污賄賂罪
貪污賄賂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財物以及損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的行為。
貪污賄賂罪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等十二種罪名。
九、瀆職罪
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背公務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國家機關正常職能活動,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行為。
瀆職罪包括: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環境監管失職罪,放縱走私罪,商檢失職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合同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十、軍人違反職責罪
軍人違反職責罪,是指軍人違反職責,危害國家軍事利益,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十一、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增刪變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簡稱《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現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見》作如下補充、修改:
刑 法 條 文
罪 名
第133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條)
危險駕駛罪
第143條
(《刑法修正案(八)》第24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第164條第2款
(《刑法修正案(八)》第29條第2款)
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
第205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八)》第33條)
虛開發票罪
第210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八)》第35條)
持有偽造的發票罪
第234條之一第1款
(《刑法修正案(八)》第37條第1款)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第244條
(《刑法修正案(八)》第38條)
強迫勞動罪
(取消強迫職工勞動罪罪名)
第276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八)》第41條)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第338條
(《刑法修正案(八)》第46條)
污染環境罪
(取消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罪名)
第408條之一
(《刑法修正案(八)》第49條)
食品監管瀆職罪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