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非法收入如何定罪?
一、一般非法收入如何定罪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從而會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來處罰。
《刑法》
第三百九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四個構成條件
1、客體要件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也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與威信。此類犯罪有的可能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國家或集體的財產,有的則可能是非法從私人合法財產中取得的財產。
2、客觀要件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其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
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客觀方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數額巨大。這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立的前提。這里所說的“財產”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實際擁有的財產;“支出”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已經實際對外支付的款物。“合法收入”是指依法屬于行為人合法占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遺產繼承等。二是行為人不能說明這些巨大差額財產的合法來源。也就是說財產的來源不明。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不僅要求財產占有和支出與合法收入有巨大差額,而且要求這一差額來源于不合法的收入。財產來源不合法的結論是由行為人不能證明其財產的合法性而推論得出的。至于行為人以何種方式,采取什么手段非法獲得財產的,這些都不是必須查明的情節。如果能查明財產來源的合法性,則不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如果查明財產系某種或幾種犯罪所得,如貪污、受賄、走私等,該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3、主體要件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由國家工作人員構成。
4、主觀要件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因為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巨大差額財產的來源是非法的,當司法機關責令其說明來源時,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但并不是行為人在客觀上說不清財產來源,而是主觀上不愿說明,或有意編造財產來源的合法途徑。
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與貪污罪受賄罪的界限是怎么樣的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與貪污罪和受賄罪有著密切的聯系,很多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就是沒有被查明證實的貪污罪和受賄罪。但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作為一個獨立的罪名有著自己的犯罪構成。首先,貪污罪和受賄罪的犯罪主體的范圍要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包括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經手管理公共財產的人員和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
非法收入如何定罪通過上文的了解我們已基本清楚了,只要所存在的財產和支出超過了合法收入,而且也不能說明其來源的,那么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而且此罪的主體比較特殊,必須是屬于國家的工作人員,如果不是一般是不會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來進行處罰的。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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